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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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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2004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6-24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2-07-03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7-12 09:30:00
开标时间:
2022-07-12 09:30:00
正式公告
小锥子山至大唤起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锥子山至大唤起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以围统筹整合(2022)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经龙头山镇小锥子山村、大唤起乡大八号村、二十三号村、二十七号村,其中脱贫村1个。路线起点桩号 K0+000,与旧国道 G233 平交;终点桩号 K13+625,位于满汉土村以西,与现有道路顺接。
2.2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
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农村道路13.625公里,路基宽 7.5m。设置大桥 106.08m/1 座,中桥 37.0m/1 座,小桥 37.11m/3座;涵洞 29 道,其中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1 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9 道,玻璃钢管涵 19 道;平面交叉 33 处。
2.3计划工期:约460日历天(2023年10月31日前竣工)。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施工以及工程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3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
5.2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或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7月12日09时30分前,以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647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南路232号
联 系 人:郝瑞东
电 话:0314-7526610
招标代理: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樊涛、刘靖超
电 话:0311-83086867/1863219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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