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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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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亿华-WZ-2026-00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则滩煤矿矿山救护中队物资(车辆类)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0 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亿华矿业开
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390 万元,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则其投标将被
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则滩煤矿矿山救护中队物资(车辆类)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则滩煤矿矿山救护中队物资(车辆类)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企业
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的。
2 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中,销售公司出具授权书的,还需提供销售公司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
明材料(若所投车辆非同一厂家生产,需分别提供不同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
目的唯一授权书)。
3 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有效的所投车辆整
车的《国家工信部核准的公告目录》、所投车辆国家强制性产品 CCC 认证证书及其它投标人
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5业绩:至少提供一份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国境内气体分析化验
车的供货业绩(1、业绩指的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授权方的业绩;2、提供业
绩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页发票复印件;2、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前;3、若合同中无法提现业绩为气体分析化验车的业绩,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发票及由最终用户出具的安装验收报告或运行证
明。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含规格型
号)等内容。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供货的
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发票。所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 年 3 月 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
18:00 时。2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 18:00 前,投标人电话报名(联系人:
招标采购处郑拓彬 13835409573,经营管理部张磊 17792171506),报名资料电子文档投递邮
箱:sxyhky2023@,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件都必须加盖公章,经扫描后将所有资料整
理压缩后传送到邮箱内(请注明图片名称),且在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便于核对校验。审查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可网上查询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合同及技术协议和投
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等。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书面文件或电子文档),售后
不退。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通过银行汇款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可通过税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但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意向资料提交时提供所有的
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初步审核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电子文档)发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指定邮箱,但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资格评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靖边县长城路盛达大厦 12 楼 1206 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未按时
递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靖边县长城路盛达大厦 12 楼 1206 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投
标人现场参与开标会议。
七、其他
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则滩煤矿矿山救护中队物资(车辆类)采购项目,采用公
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投标人投标。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
标网(
改版的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不上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
包含:指挥车 1 辆、矿山救护车 3 辆、气体分析化验车 1 辆和装备车 1 辆。具体参数见技术
要求。
2 招标范围: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调试、检验、备品备件、
培训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
3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如果变更另行通知。
4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海则滩煤矿工业广场。
5 质量标准:交付的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书的要求,所涉及的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者为准。
6 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应充分现场踏勘,掌握现场实际情况。作为有经验的设
备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合理考虑供货期内价格变化、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并
计入投标总价,除招标文件规定可以调整的内容,其它不作调整。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供应商车辆及相关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全部到货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凭 13%
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结算完毕后支付 60%合同金额;全部车辆调试合格并使用培
训服务完成后,正常使用满 3 个月后,支付 30%合同金额。
2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质保期为从安装调试完,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或 10 万公里,
以先到时间为准,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3 出卖人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如果贴现,贴现利息由出卖人承担。
4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 涉及节能节水、环保、安全的设备,应优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
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设
备,相关设备应在采购合同或其附件中单独列示,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金额等信息,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发票清单中单独列示相关设备信息。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必须提交 5 份投标文件(每项“正本”1 份和“副本”4 份),并在封
面上明确标明项目名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同时提供电子版(正本扫描件 PDF 格式,U
盘)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省级以上发展和改革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统万路县政府对面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17792171506
电子邮件:sxyhky20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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