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飞行知识库系统研发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知识库系统研发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飞行知识库系统研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WB-E-202107199 (三)资金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 (五)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软件的开发能力,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响应项目的能力 (二)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起)有类似的成功案例或业绩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 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 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 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 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九)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 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为2021年10月22日16时4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6时40分 (北京时间, 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 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 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进入本企业详细页面,右侧“发送报 告”可获取完整报告) 3.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起)有类似的成功案例或业绩证明,证明材料包含合同、结算凭证 (发票或收款证明)、验收单,上述证明材料应能相互印证。如无上述证明材料,可提供同等 证明效力的材料做替换 4.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模板) 6.供应商资格审查表单(附模板) 7.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8.提供2021年4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 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9.提供2021年4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附人员 的社保清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 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 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采购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及国航官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除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人电话:028-85706216 联系人电子邮箱:scjianglx@126.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 (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递交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对应序号类别上传报名资料(每一个序号电子扫描件统一到一个PDF文件中,请勿以图片 形式上传,报名资料 内容清晰可辨); (三)所有资料盖报名单位鲜章; (四)供应商信息应与营业执照及企业公示报告内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