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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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成都市摸底河(金牛区-金牛支渠至土龙路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①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是指:除资格审查业绩外,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类设计业绩得1.5分;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设计单位牵头的市政类EPC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需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所附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指标的,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包含业绩所要求的相关信息)。(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所提供材料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凡存在弄虚作假,牟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列入不诚信企业失信名单。
②施工企业类似业绩:施工类似业绩是指:除资格审查业绩外,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1.5分;如提供业绩为施工单位牵头的市政工程EPC业绩加1.5分;最多本项最高得3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需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所附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指标的,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包含业绩所要求的相关信息)。(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所提供材料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凡存在弄虚作假,牟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列入不诚信企业失信名单。
现修改为:
①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是指:除资格审查业绩外,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类设计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需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所附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指标的,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包含业绩所要求的相关信息)。(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所提供材料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凡存在弄虚作假,牟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列入不诚信企业失信名单。
②施工企业类似业绩:施工类似业绩是指:除资格审查业绩外,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3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需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所附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指标的,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包含业绩所要求的相关信息)。(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所提供材料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凡存在弄虚作假,牟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列入不诚信企业失信名单。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施工资质”更正为:“3.1.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随本次补遗补充上传初设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完善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08月12日12时00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08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依次顺延。
招标人:成都金牛绿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