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DN15-DN50质量法水表串联自动检定装置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质量法水表串联自动检定装置 | 详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 434100元 |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中的其中一条:
①法人资格的水表检测仪器或仪器仪表或智能仪器仪表的制造商;
②仪器仪表或检测设备或计量设备的销售商。
2.2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3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1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未在发售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3.2 发售地点: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攸沃东轩大厦A幢801室)。
3.3 售价:工本费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4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保证金
4.1 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
4.2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须在备注栏里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银行账号:37016445469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温馨:
(1)因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附近的停车位较紧张,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出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因近期疫情有抬头趋势,请各投标人进出集团招标平台时配合工作人员亮码、测温、登记、佩戴口罩。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www.nbwater.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74-2787891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兴宁东路攸沃东轩大厦A幢7-8楼
联系人:汤德俊、李嘉鑫
电话:0574-87814207